(1) 检验报告差错率不得超过0.08% (2) 检验报告事故率不得超过0.04%
(3) 药品评价性抽查检验全检率不得低于90%,监督性抽查检验按抽样计划指定项目完成的不得低于90% (4) 每年药品监督检查和抽查检验覆盖率:生产单位达到100%,使用单位不得低于90%,经营单位不得低于80% (5) 服务及时率不得低于90%